发布时间:2023-11-22 16:11:57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迎接国家卫生县城第三轮复审,推进省级健康县城建设,进一步改善集镇环境面貌,切实解决街道及巷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乱停、占道经营等环境秩序乱象,努力营造整洁美观、规范有序、和谐宜居的集镇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及六街街道整体工作安排,决定于2023年11月10日在集镇内开展集中卫生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范围
集镇区域内所有街道、背街小巷、公厕、餐馆、商铺、超市、网吧、旅馆、KTV、美容美发店、文化活动场所等区域。
整治内容
(一)占道行为
严禁未经批准在道路两侧、人行通道或其他公共区域擅自设置摊区、摊点、亭棚、石墩,如有乱搭乱建行为,将依法拆除;严禁乱搭乱建遮阳(雨)棚架、棚布、伞具和灶台;严禁临街门店、餐馆、超市占道跨门槛进行经营或展示商品;严禁在主干道两侧从事废品收购活动,堆积杂物;严禁各商户未经审批在人行道或公共区域擅自摆设室外广告牌匾,在建筑物墙面、电杆、树上或居住区域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各类广告,确需设置广告牌的,按程序上报村(社区)、街道审批后实施,未经审批的一律给予拆除。
(二)河道卫生
严禁出现向河道内乱排生活污水、乱倒生活垃圾、乱修乱建、侵占水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河道、水沟的漂浮物应随时清理打捞;严禁在河道范围内搭建各类违章建筑物,确保街道辖区内河道无垃圾、无违章建筑物;严禁河道各类违法违章违规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畅通、干净无垃圾。
(三)交通秩序
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严禁占用道路从事车辆维修、清洗、维护、装饰等经营活动,车辆停靠须遵守相关规定;过往车辆除上下货物外,其余需长时间停放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划定允许停车的位置或停车场;严禁将车辆停放在主街道两旁、河道内、绿化带,对不听劝导、不落实要求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四)环境卫生
对沿街商户、住户开展卫生整治,对所有杂物、垃圾桶、水泥墩等进行清除,与各商户、住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并由责任人负责长期保持;所有商户、住户垃圾必须倒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乱扔乱倒生活垃圾、污水或将垃圾置放在垃圾箱外及道路旁;严禁乱堆乱摆衣架、设备箱、炉具、砂石等影响交通和市容的物品;严禁运输渣土、砂石、垃圾车辆遗洒飘散载运物或带泥上路运输,对于确需运输的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密封运行,并及时清理保持干净。
(五)整治餐饮、超市经营
集镇所有从事餐饮及超市等经营的业主,必须自觉维护好周边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桶、垃圾袋,关店后将垃圾投放到固定垃圾箱,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人在地清,人走地净;地面出现破损的餐饮及超市需提前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需铺设地垫,如产生污染物必须及时处理干净,对于不落实相关要求和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罚。
整治要求
对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的,由易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街分局、六街街道派出所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置、处罚和取缔;对妨碍本通告实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和保持整治行动,坚决杜绝不文明和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环境秩序。
特此通告!
易门县人民政府六街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