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7 17:26:05
为加强我乡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和《云南省文物局、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文物联发〔2019〕4号)的相关要求,乡政府决定,对我乡行政区域内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护责任清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要严格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对各类文物保护单位逐一登记造册,明确管护单位责任。同时,要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责任落实的检查力度,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
二、乡派出所、财政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社会事务中心、民宗、安监等部门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协同做好保护工作。
三、各村委会要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文物安全管护工作。
四、各文物保护专门机构法定代表人、文物所有人、使用人、指定管理人或指定管理机构负责人要切实肩负文物管护直接责任人职责,防微杜渐、科学管理,确保我乡具有重要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切实保护及合理利用。
铜厂彝族乡文物保护单位安全责任人清单
序号 | 文物单位名称 | 入选 时间 | 级别 | 类别 | 位置 | 年代 | 责任单位 | 安全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永靖哨驿道 | 2012年6月 | 县级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铜厂乡西山村委会永靖哨村 | 民国 | 铜厂乡 西山村委会 | 禹国彪 | 0877-4902071 |
2 | 股水杨家大坟 | \ |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 铜厂乡股水村 | 铜厂乡 股水村委会 | 杨荣付 | 0877-4904009 | ||
3 | 万宝厂铜矿遗址 | \ |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 | 铜厂乡铜厂村委会万宝厂村 | 明清 | 铜厂乡 铜厂村委会 | 刘春明 | 0877-4901069 |
铜厂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