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00:00:00
各用水居民、单位:
为规范十街彝族乡集镇供水管理,保障饮水安全,提高节约用水意识,根据《玉溪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制定了《十街彝族乡集镇供水运营方案》,近期将对集镇供水范围内的用水户进行自来水费用收取,现将集镇供水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取范围:2023年将对集镇供水范围内的十街集镇居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商户以及十街村委会仓屯组、张所村委会罗所地组、马头村委会等用水村组进行自来水费用收取。(其余村组将根据全域现代化水网、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实施进度逐步规范水费收取)
二、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并参照易门县其他乡镇自来水价格,十街乡自来水定价为:居民生活用水1.6元/m³,非生活用水2.0元/m³,特种用水2.6元/m³的标准执行。
三、水费收取方式:由供水管理公司为用水户进行计量设施改造,安装智慧水表,用水户充值购买水卡,提前预存部分水费进行使用。(水卡中有余额才能使用自来水,无余额时请各用户及时进行水卡充值,以免影响自来水的正常使用)
四、收取时间:2023年10月1日正式开展十街彝族乡集镇供水水费收缴工作。
特此通告
易门县十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